我与物流公司签定了一年的租车协议,现在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公司说不用车了,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还未到期的三个月工资吗,公司说不赔,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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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履行相应义务,你可要求追究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属于你应尽的义务,你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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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没有到约定时间,就不能一方自己终结合同,还是需要继续支付,你可以起诉他赔偿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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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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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义务,公司违约你有权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能可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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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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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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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