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是一家航运公司的船员,于1988年3月装运货物外出至今未回,当时船舶上有我的父母、外祖父、曾外祖父、我弟弟一家五口失踪,其所在单位和亲属于1990年经多方寻找无音讯,至今该单位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处理意见和赔偿。由于当时我才2岁,我长大后多次向该航运公司提出要求对我父母失踪一事给一个说法并作出工伤死亡赔偿,均被拒绝。后又找该公司主管单位县级交通局领导也不管。找社会保障局也没有人管。由于当年航运公司对我父母失踪一事没有向公安局报案,造成现在也不能向法院申请宣判失踪死亡。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找谁管这个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