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7月因手术一直到现在14年还在家休假,无法去单位上班,现在单位要提前解除合同了,我想问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那单位是否应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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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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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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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医疗期内的话,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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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休假,根据工作年限不同可以享受3至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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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