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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律师 我在工地干工(国家工程) 因工脚被磨光锯伤 而工地又没买保险 事后医院手术费又是我自己垫上的 医生说锯断两根脚趾头经 现已经接 上 医生说至少四个星期才能下地 下地后一段时间还不能干重活 医疗费现在老板还没给我 说等好后一起算 那么现在我该做些什么?

婚姻家庭
2014-03-20 18:26: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等你伤好了,项目亦完成了,到那时候你向谁要去?可主张先支付医疗费。
  •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等
  •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