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强奸罪被拘留了,,那个女孩才12周岁,但是家人带她去医院检查说是处女膜没破,她现在还是个处女,而且女孩自己也说是自己情愿的,像我们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公安局已经发了逮捕通知书了,大概还要多久才会开庭审理,从案发到现在已经有1个月带6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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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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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未满14岁女童发生关系,不管其是否愿意,都属于犯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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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专业人士介入!具体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看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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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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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膜破否不是构成强奸罪的必要条件。
另外,女孩才12岁,不管是否愿意,均为强奸罪!这点一点疑问也没有。
但本案的当事人的年龄,与女孩的关系,甚至当时的具体犯罪情节都对结果可能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所以,要律师分析,还要补充说明情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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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