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在工作期间,领导挑刺,无证据说明你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职务,威胁说不能胜任外,还要做降职并且工资减半,针对这样的情况,如果要和对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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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降职、减薪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履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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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单方面降职、减薪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履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当先通过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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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单方面降职、减薪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履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当先通过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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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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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没有证据这样做的话属违法情形,你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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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