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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咳嗽去医院急诊输液,大夫给开了药后我们去药房取药拿一个盒里装了3只玻璃瓶药和2只小一点玻璃瓶药,和两个小盒装的药和袋装葡萄糖药到急诊室给护士。护士看了药后说有一种要输液要用一袋葡萄糖冲管,所以我母亲就去找大夫又开了一袋给护士送去。在我输液输了一段时间后护士说我们少给了她3只喜炎平,我母亲明确表示我们已经给她,并帮她在配药室寻找,护士很不耐烦的去大夫和药房询问,回来后说自己任倒霉给我补3只,我母亲多次表示药不能随便不见,要仔细找,要不给别人误用上会出人命的,但是护士并不理睬,只是很生气的给我把她赔我的3只药给我打入液中,在输液到一半时我想起我们把药给了护士后又给了她一袋冲液的药,是不是护士把3只药打入了液中忘记了,后来又给我打了一遍,也就是6六只全给我输上了,当时我母亲就着急了就去找护士了,护士很不耐烦的和我母亲说我们交接班了我不知道你去问大夫吧,我母亲就去找大夫,大夫只是说了一句没事不超量,并没有过来询问我是否有什么不反良应。过了几天我开始舌头麻木眼睛充血,后来左侧面部神经瘫痪,所以我和母亲去医院看病顺便去急诊科找大夫理论这件事情,急诊科主任说他们不管让我们去楼上投诉,我们去医院投诉那里去投诉,他们和我们说会了解事情经过然后再给我们解决。我们就去先治病。几天后我们去医院询问这件事情怎么处理的,他们说护士说我们没有给她3只喜炎平并说我们找医院之后的一天从药房又找到了3只喜炎平没有发给我们,他们颠倒黑白,院方表示护士说的是事实不承认我们有把药给护士。对于医院的不负责任和现在的态度我们非常不满意,我们想要寻求帮助维护我们的权益。请有关人士帮忙!谢谢

医疗纠纷
2014-03-16 17: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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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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