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房屋抵押,没银行人认识.我带他到熟悉的银行办理房屋抵押,银行要我在附属的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当时本人认为有房屋在,担保只是形式,就签了.后朋友到期不还,且说出房屋其实在抵押前已出售,不过没过户.但当初银行拿房产证在对房屋评估时也没查出该情况,我也不知.现银行向我追讨还贷,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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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讲的情况你可能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可以先问你要,你还了再向你朋友追偿.
湖南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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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承诺担保,对银行就要承担责任。
不过,该房屋转让和抵押过程可能也有问题,但很难对抗银行对你的主张。最好你的朋友能还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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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二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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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转让和抵押过程可能也有问题"如过程中有不当操作,我是否可追究银行的抵押过程中对房产证没审核仔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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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责任程度不一样,你不是与银行一方,而是与贷款人一方。关系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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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在向银行还贷后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向朋友追偿,否则其它债权人抢先一步,楼主债权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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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