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号中午,说公司有人告我哥偷盗把我哥抓走。带到公安局立马带到地下室先把我打一顿,诱导我哥让他自己承认偷盗,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只能承认偷盗,带到办公室说:你们公司有人告发你偷到东西,又没说是什么东西,说在监控录像里有,我哥说你把录像让我看一下,我真的没有偷盗。当时警察说还敢说没有判你3年5年不成问题,拿出一张纸就让我哥签字,按手印上面什么内容都没看到就签字。 1月17号下午把我哥带到公司库房,警察让我哥手指到这里那里放货的地方拍了几张照片,离开把我哥送到看守所,2月17号把我哥放出来,说取保候审。 2月27号 这几天我查了很多资料,取保候审还得交押金,我没交押金,我哥说在看守所里别人说37天里出去,你的案子就取消了。我哥的工资没开,公司让他开无犯罪证明,打电话给公安局说:开不成,还有犯罪嫌疑。我哥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