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子在合肥高速上被追尾,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已拍过照。对方的车子现已修好,我的车子回本省后送4S店维修(对方保险公司已来定损),维修费15000元。现在电话+短信联系对方,有两个方案:(1)我将维修明细单拍照发给对方,让对方汇款,我在缴费后提车拿发票,最后将发票用快递寄给对方,可对方说自己没钱,叫我先支付维修款,把发票原件寄给他,他再给我钱,可我担心对方收到发票后不会给钱(因他车子的牌照和他所用的联系电话不是一个省的);(2)请他到我所在地的4S店现场缴费,我提车,他拿发票,可他也不愿意。现在他非要让我先寄发票原件,我担心发票寄出后,自己手上就没有证据了,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