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结婚证,在一起生活十一年,有三个小骇,如果离婚能够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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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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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补办结婚证。具体财产分割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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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自动分开即可。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够证明是个人的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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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VS同居关系
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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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婚姻关系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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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同居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如有财产按照约定或者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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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