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学生,14年的6月份毕业。于13年9月12号到公司工作,押半个月的工资。直到14年2月12号他都没有给我转正,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写了一分入职申请表,我现在想辞职,但是他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且提交申请,不让我走。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早走而且不被拖欠工资吗?
-
你好,你与公司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你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并要去公司支付扣押的工资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公司以扣押工资不办理辞职手续,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建议按公司的程序走,你无论采取何种途径维权都是耗时耗力的
-
你好,建议你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试用期没提前三天告知即可,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
-
您好,建议到劳动局投诉。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