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因对个人工作方面不满意,使用降薪手段逼迫走人,目前还在职,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要到2014年5月份才到期,平时公司是没有按实际薪资缴纳社保(以最低标准缴纳),加班工资也是最低标准计算的,还有,平时八小时之外的主管值班也是从不给加班费。
2、我已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的调解委,提出劳动纠纷调解,要求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接受调解委的调解,调解委说只有去劳动仲裁。
3、现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单位现在要我自动辞职,但我没有同意自动辞职。现在单位对我恶意刁难!我现在也不想再去单位上班,但我又怕如果我不去上班,单位会说我是旷工或自动离职,所以准备向单位提出《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请问:这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要怎么写?要注意哪些关键要素? 】谢谢!
-
你好!建议还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需要具体离职理由,
最好律师代书,最大维护利益,
具体来电咨询
-
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没有这个通知书.
-
你好,单位降薪逼迫离职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的,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以对方侵犯你劳动权益和未提供相应劳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通知书只要写明你离职的事由,离职后主张赔偿金金额就可以了。
-
单位肯定不会给你这个通知书的
-
收集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