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同工,我在公司工作了1年, 合同是3年的。公司现在效益不好就无故把我给辞了. 我的合同上都是双休, 但是中间我加过9点的班, 公司说给我一个月工资, 但是他把我9天的班算到哪一个月的工资里面去了是不是不合理. 过年本来国家有7天年假.加上我加班的9天,也就是说我过年总共休了16天假, 今天我去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但是工资只给我发2014年1月份的工资, 那他也就根本没有给我多发一个月工资. 要是按照他说的多给我一个月工资, 今天是2014年2月14号,今天我办理离职他是不是应该发我44天的工资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