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一个男的相亲认识很快双方同意并登记,但没过多久男方家又反悔提出分手但未办离婚手续,最近我朋友发现她的身份被其男人盗用办出生证,其男人背着他和别人生了两个小孩,是属于重婚吗?盗用我朋友的身份办出生证是什么罪,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的维护费和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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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擅自使用妻子身份证去办理自己与她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不算犯罪行为,但是行为人(即你朋友丈夫)如果在已婚状态下又与其他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无论是否生小孩都可能涉嫌重婚犯罪。建议你朋友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并要求男方支付适当金额的精神抚慰金,具体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依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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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男方已婚,已经涉嫌犯重婚罪;如果对方无未与他人结婚,那么,一般不能构成重婚。盗用身份资料不能构成犯罪,但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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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涉嫌重婚,可依法提起刑事控告和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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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