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员工在2012年9月份因个人操作不当在单位发生轻微事故,导致在医院住院治疗。治愈后出院一直在家休息并兼带帮亲戚做事。2013年二次手术,住院治疗约10天,后又出院在家休息。我单位和该员工签有劳动合同,她自愿放弃参加单位各项社会保险,有个人承诺函。单位每月补贴这方面费用作为工资发放。现在她要求单位补助出院休息期间的长期工资,请问这个有什么规定?单位该怎么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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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问题,因单位未办理社保,因此他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费用由单位支付。至于他要求单位补助出院休息的长期工资,这要根据医嘱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误工期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针对你描述的情况,他可以得到误工费,但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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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未办理社保,因此他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费用由单位支付。至于他要求单位补助出院休息的长期工资,这要根据医嘱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误工期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针对你描述的情况,他可以得到误工费,但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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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