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几万块钱,有欠条,上面没写身份证号,盖的企业公章,但是现在公司注销了,人也找不到,欠钱日期马上就要过两年了,想起诉他,请问流程是怎么样的?在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呢?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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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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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查看一下你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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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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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能确定欠款人,可以起诉欠款人,可以通过个人信息查询到对方名下财产等,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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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住址就可以起诉。无需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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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地点应该是被告住所地,如果是个人就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如果是企业就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保证金是在申请诉前的财产保全时才会提交的,所以你的这个案子是不需要的。
如果方便,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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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起诉,不需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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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