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房子是动迁房,动迁时夫妻关系存在,但妻子和女儿的户口是不在动迁地方,后来做房产证时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现有户口是妻子和女儿2个人,现在夫妻离婚,妻子可以分到房子的多少?女儿又怎么说?家里其他财产又是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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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如系男方婚前财产动迁所得,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配;如动迁时妻子与女方也系拆迁被安置人口的,那么该房屋可能会有妻子和女儿的份额;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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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争取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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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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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动迁之前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对财产分配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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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如果女儿对家庭财产无贡献,则无权分割;
房屋分割,要看动迁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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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户口不在,不享受拆迁利益不错。
上海地区,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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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看当时动迁的安置情况,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女儿一般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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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看当时动迁的安置情况,是否享有相应的补偿安置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女儿一般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如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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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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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是否有妻子的份额,要看动迁协议是如何订的。女儿如果未成年,十岁以上在征求其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决定由哪一方抚养。其他财产,婚后的原则上平分。建议与律师面谈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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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