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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南京社会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算还是按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算?

劳动纠纷
2014-01-09 15:4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本人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按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 4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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