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上班,我们与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任职6个月半,老板只支付一个月半工资,剩余5个月一直拖欠着不给,还有所有同事都欠着工资。我们催过很多次,每次都以会安排而不了了之,也不跟我们见面解决问题。已经向劳动监察反应,也不管用,打电话给老板还说“叫我们不要乱来,他懂的法比我们多,要是他跑了我们没办法什么的”。我们前几天向劳动监察再次反应情况,那边叫我们去老板家找人,可是老板人一直都见不到,我想请问下我们能否直接去劳动仲裁以及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