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现在寒假通过中介公司在一家电子厂里打寒假工。与中介公司见面的第一天他就要我们签了一份合同。但没有和工厂签合同。我大致看了一下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工作时间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上10.5个小时,星期六上8小时。工资结算:所有工时总和乘以7元。工厂给我们培训,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而在合同上我们只签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10.5h和星期六的8h。但我们工厂还要求我们星期六晚上及星期天也加班 。我们有去问过我们的工资发放情况。但工厂的人事说我们和中介签了合同。这不归他们管。而且他们也不给我们加班费什么的。我现在的疑问是想问,我们和中介签的那份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我们有没有加班费?我们的工资应该找谁负责?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