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到公司上班,至今三年了,我2013年5月份生一小孩,系为二胎,但公司不给支付工资,只购买了社保,购买社保都只缴的公司部分,自己缴这一部分还是后面我上班了补给公司的,请教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合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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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在生育期间也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社保的缴纳也是不合理的,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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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你是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合理的工资的,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追问:公司要求,我把相关政策给他们看。。请问我在哪儿可以找到这相关的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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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享受产假工资,协商不成申请仲裁,或找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追问:因我是二胎,是被罚过款的,也可以享受发放工资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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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于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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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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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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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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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