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在1995年7月参加工作,于2010年10月在A公司破产清算时买断工龄,2010年11月到B公司上班,现在B公司安排我每年5天年休假,对此,我一直有疑问。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班时,也问过培训老师,老师回答是B公司搞错,按老师解析,目前我应该有10天年休假,但老师没有详细解析。A和B公司是同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目前,B公司要求我提供相应的法律或法规规定后,经他们确认后,才能调整。因此,希望亲们帮我个忙吧:一是找法规依据。二是有没有现成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