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质询下小额贷款签了合同 里面第7条第5小条说 借款方必须在签约后支付3个月利息作为贷款方放款凭证(保留银行流水底单),借款方办理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账户。 之后他们打电话给我让我给他们转百分之十的资金 说是让我表示有还款能力 而且他们让我看合同的第8条的第1小条 不过第8条是违约责任 第一条是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期顺延)将贷款放出,借款方必须在银行保险账户里有10%以上的流水资金作为银行流水验证资金拱银行及贷款方担保方验证,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的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按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