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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也想同意离,一定要分割共同财产吗,如另上方没有共同财产,都属个人财产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08-04-03 20:56:0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双方应对财产进行处置;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 谢谢楼上三位很律师.!!
  • 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则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分割夫妻财产.但这样,你们将依法承担的诉讼费用。如婚前约定,婚后属于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不能对个人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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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属个人财产那就归个人所有
  • 离婚一定要分割共同财产的。
  • 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且协议不涉及财产,则若去民政局登记,民政局一般也给登记。若双方在诉讼中亦达成不涉及财产的协议,则法院会照准。
  • 离婚时不涉及到财产,可以在离婚之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如都是个人财产,应均归个人所有;但也可以协议分割。
    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准确地说是一定要进行处理,而不一定是分割;即一方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当然一般来说都是要进行分割。
  • 双方应对财产进行处置;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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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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