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我的一个远房亲戚六万元整,口头约定每月五分利息。一个月后还清,有借条。但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一个月后,他说暂时没钱,下个月一定会连本带息还清。现在已经拖了四个月,打电话找不着人了。我知道他家住哪儿,但是房子是在他的父母名下。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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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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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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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建议及时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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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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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索要,利息一般不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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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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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