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 小区车库车位纠纷 2009年,张某名下车位经李某托的中间人范某(张某的同事,平时关系还行),无偿让给了李某。 2012年,张某到物业买车位。物业发现其名下已有车位不可以再买,还说你的车位给对方要好处费没有?有什么委托和转让的协议吗?张某说:这些都没有。物业说:要是这样,那你名下的车位还是你的,要回来就行了。张某名下的车位费享有单位的团购价10.8万,当时车位同步的市场定价是16万,当初李某10.8万买的张某名下的车位。这些是张某在这此购车是才了解到的。请问各位专家,张某的车位能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