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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绍所签订的为期一个月合同期限的临时工,现在合同到期,厂里原来说临时工提前三天申请辞职,我已提前八天申请辞职了,但是现在厂里说要再做二十天才能走,如果不上班就旷工,有请假一天就得再往后延长一天才能走,辞急工厂里扣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但介绍公司那边不准辞急工,否则一分钱都没有,如果不是有急事我也不会想到急辞,可现在连急辞都不管用了,工资都拿不到,我该怎么办?合同到期后的二十天工作的报酬怎么结算?有赔偿吗?如果有那该如何申请赔偿?

合同纠纷
2013-12-09 23:27: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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