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是2010年经过媒人的介绍认识的,父母又同意就简简单单的摆了酒席。年尾生下了女儿,当时年龄不够所以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等今年上半年年龄够的时候男方又说两个人还需要磨合作为理由一直拖着没领结婚证,小孩的户口也一直没有上。直到今年的七月份,男方提出了分手,当时给了我5000块钱作为分手费,小孩归他们,不过当时双方都说好了,小孩归他们但是我有探望权。可是分了之后的两个月,男方就不愿意我看我女儿了,要求我跟我女儿断绝母女关系,以后不准再看她。我当时很气,就把我女儿带在了自己身边,现在为止,也带了快两个月了,可是男方家说,如果我要小孩就跟他们家没有一点关系,他们不会给小孩上户口,也不会给一分抚养费,如果我带不了,就还给他们,但是从此以后我不可以再去探望。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