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于13年8月25日与佛山市**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即热式热水器北京代理合同。但因为我公司实力有限以及厂家产品品牌知名度在北京几乎没有,因此销售效果不好。而按照与厂家的合同条款可以在六个月内退货。但是我一个月前与其销售经理(与我签订合同的那位)沟通,他起初不同意退货,还说我没有一次订货10万元,合同无效(而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是有效的)。因此我明白遇上无赖了。为此我说要找律师,对方就说要退可以,但要扣除检测费等各种费用,最终我连1万押金都拿不到,只能拿到7、8千。但是合同条款里面没有关于退货扣款的详细条款,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