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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对方买的房子,如果我们现在领证,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但是房贷由我来还,以后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得房产的一部分?

合同纠纷
2013-11-29 16:22: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详细阅读,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做出如下回复:
    现行婚姻不规定,不动产于婚前所得的,所有权归于登记产权方;另一方面,如果你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给补偿。
  • 你好,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或另一方还贷,如果离婚,还贷一方是可以得到房产的一部分的。
  • 婚前买的房子,所有权是归于登记产权方所有,婚后没有明确的协议,婚后还贷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房产的那一方需要对对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的房子,所有权是归于登记产权方所有,婚后没有明确的协议,婚后还贷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房产的那一方需要对对方进行补偿。·
  • 你可以分割婚内还款的部分,但房子仍是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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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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