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农业户口,我丈夫也是农业户口(1997年毕业生,后无工作迁回老家的),婚后落户到女方(我家)。现我家征地,村民不同意分给土地款。说我丈夫是空挂户,这样合法吗?望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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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如果你丈夫的户口在你户口里面,同时也是跟你们一起居住的,应该分配给你丈夫土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是:《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集体经济组织认定的人员方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安置补助,参与土地补偿分配:
(一)常住户口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
(二)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重大事项决定、财产权益分配等权利的;
(三)依法履行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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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赔偿需要看当地政策。2、你可以要求当地市政公布拆迁政策。3、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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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你丈夫的户籍在你们那个组,就应该享受征地补偿待遇。可是诉讼到法院。我在富顺法院代理的你说的那种情况的三个类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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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的拆迁赔偿需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具体办法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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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需要看当地政策。2、你可以要求当地市政公布拆迁政策。3、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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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