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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女方,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1.6领结婚证,2012.3月生一女,因为小孩以及我与男方父母相处问题,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在2013年7月已经到了无法交流的状态。在同一住处,分床。我们是裸婚没房没车没钱,所以离婚基本不涉及财产。只有女儿,现在还在19个月,由我父母在老家带着,户口在我的户口上。因为我们双方都要争小孩,我想请问我的要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有多大? 男方家在农村,独生子女因上学关系转为城镇户口,老家有三间20年的平方,父母基本无存款,现在一公司上班,月薪4千。 女方家在镇上,农村户口,有一个妹妹已婚,父母有两个商铺,养老基本不用我们年轻人费心。现和男方在同一公司上班月薪3千。 现在我想提出离婚,请问首先提出离婚一方与过错方是什么关系,有必然的联系吗?因为我不想成为过错而赔偿男方,我希望能获得男方赔偿,因为两年了我几乎是哭过来的,以泪洗面。过得很憋屈,所以希望能得到赔偿。谢谢

民事相关
2013-11-25 16:19: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任何人都有婚姻自由权,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准予与否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首先提出离婚一方与过错方没有必然联系。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后,有关子女抚养问题。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教育、医疗、成长等各方面及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有利。其次,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具体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以按月支付的比较多。
  • 首先提出离婚一方与过错方是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算是过错方。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工龄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
  • 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母亲。所以你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2、婚姻法上所说的过错方与谁提出离婚没有任何关系,提出离婚的人不一定就是过错方。
    3、你能否要求男方赔偿,还要看男方是否属于婚姻法上所规定的“过错方”。
  • 你好,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孩子不满2岁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支付方收入的20%到30%,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离婚。
    1、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未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诉讼离婚。
    2、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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