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一切手续都已办完(房屋合同已签、契税、维修金、物业管理费等都已交)就差领房产证时,老人(房屋所有人)去逝了,有三个子女,已协商好两人放弃,由一人继承,手续应如何办,还有什么费用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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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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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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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去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待拿到房产证后可以到房管局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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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