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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结婚 公公答应给买房 至今也没买 一直租房子住 两年前来北京打工 孩子就要上小学了 一说房子事就不高兴 我不想让孩子一直租房子住 打算带孩子走 这样离婚的 该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3-11-21 20:31:2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带上你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对方户籍或居住证明到管辖法院立案起诉。
  • 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法律效力。
  • 您好,可以协商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你好,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
  • 这样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也不大可能叛离。建议协议解决。
  • 无法协商,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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