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礼拜一下午下班骑电瓶车由北向南靠右行驶,一个女的也是骑电瓶车跟我同行,我是在她左边的。因为我骑的比她快一点,就在我快要超过她前面的时候她突然往我这边靠了过来,导致她的车把挂在了我的电瓶车后备箱上把自己挂倒了。她就打电话叫来她老公,她老公又打电话给交警。在交警询问的时候因为我心里害怕紧张有些细节没说清楚。那女的就一口咬定是我骑的太快撞了她。交警认定我全责。后来送她去医院给她看病,医药费住院费都出了。现在又问我要误工费,她说她每个月三千多块,要三个月不能上班。那我不是赔死了。我就想咨询一下按照当时的情况应不应该是我全责。如果不是的话我可以去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