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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当初与我在一起时问我借的两次,一次是一万第二次是五千,因为当时在恋爱关系所以就没有写借条之类的证明,当初他说期限是十天,还钱的日子到了也并没有还我,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想追回他向我所借款,但是途中他话里的意思有些不想还,我想让他补回欠条,要怎么才可以让他补写欠条和欠条应该怎么写,是我先写好拿去找打印店帮打印出来了后再各自签名按手印,或者直接让他写好欠条我们各自签名按手印?怎样做更规范一点?

婚姻家庭
2013-11-11 16:0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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