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一个同事是一个未满18的女孩子,在一家餐厅上班,已经工作3个月以上,因对工资不满提出意见没有得到改善,就提出了辞职,并且在一个月前就递交了辞职信,昨天店长给我说我明天可以把工作有关的物品退回餐厅办离职手续,但今天我办好离职手续的时候,店长又找借口说等老板来给我们结工资,结果我和一个同事等了几个小时都没等到老板,就打电话问他他说的等下就来,谁知道,我们去买一瓶水的功夫老板就下楼把车开走了,理都没理我们,然后我们再打电话他就再也不接了。店里面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的劳动有关合同,和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我一个外地女孩子,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如是无法协商,店长推老板,;老板不接电话不出面,我该怎么办,走怎样的程序来完成工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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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2、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3、如需其他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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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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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提交起诉书,三个月的时间会结案,这是一审,如果还要二审的话,大慨要半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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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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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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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