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一年,因为两个人性格不合,女方提出退婚,女方只收了男方的金,彩礼是没有收,就退还了金,结果男方的妈妈要索要订婚糖的钱和订婚酒的钱,还有住他家1年不到的吃饭钱,还有买了一件衣服的钱,还有女方流产的钱,不给的话,就说去女方家哪里诽谤女方的名声。请问这些钱能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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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于这种情况,温州也比较多见,至于要回订婚糖的钱和订婚酒的钱,还有住他家1年不到的吃饭钱,还有买了一件衣服的钱,还有女方流产的钱,起诉到法院大部分都是不能要回来的。法院对于这类案件主张调解。判决只会支持直接损失即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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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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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订婚糖的钱和订婚酒的钱,还有住他家1年不到的吃饭钱,还有买了一件衣服的钱,还有女方流产的钱,起诉到法院大部分都是不能要回来的。法院对于这类案件主张调解。判决只会支持直接损失即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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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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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于这种情况,温州也比较多见,至于要回订婚糖的钱和订婚酒的钱,还有住他家1年不到的吃饭钱,还有买了一件衣服的钱,还有女方流产的钱,起诉到法院大部分都是不能要回来的。法院对于这类案件主张调解。判决只会支持直接损失即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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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