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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8岁,女孩,在一个大公司上班时间去厕所滑到把左腿股骨颈摔断裂,检查医生说以后会导致股骨头坏死几率很大,在公司以上班2年从没有签合同,以前每月工资2300,厂子一直拖,这事已经10个月了刚鉴定刚评为九级残,一次性应该赔偿多少?应该都赔偿那些?

劳动纠纷
2013-10-31 11:20: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追问:我不知单位有没有给我交保险?而且我工作已2年,没有和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2年不能工作,还有2次手术。
    解答:你好,应当缴纳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追问:我不知单位有没有给我交保险?而且我工作已2年,没有和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2年不能工作,还有2次手术。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 你好,首先分析你滑到的原因,是因为路面问题还是你自己的问题。
    首先要进行工伤鉴定,看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是工伤,既然已经是九级伤残,按照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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