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在一家个体的股份公司上班,公司是去年10月底成立的,我是今年三月份上的班。但是公司一直说签订合同,一直都没签订。上个月(就是9月25日)提出辞职,说做到月底,然后其中一个老板挽留不让走,第二天另一个老板说要是想走也留不住,就让走了,说工资到时候给我(我们每月15号发工资),现在都18号,不给发上个月的工资(工作7个月整),而且还说是股份制的,三个老板互相推辞,就说要按公司辞职制度临时离职不给工资,我从进公司到现在都没见到过什么辞职制度。因为公司新成立,总是在制度上变化,没有加班费,恶意加长上班时间,中午不许员工午休等等。想问问有没有什么相应的法律措施,可以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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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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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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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