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开标时没有公证人员在场,算不算违规操作,标书制作的也不严谨,可以让人理解的由偏差,招标公司也未当场宣读中标结果,我们是电气招标,全国统一渠道进货,第一中标人的成品,明显低于用的所用的元器件的钱,是否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价格小于成本,也就是赔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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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并不是必须到场检查密封性,只有在招标人委托其公证时才到场,公证人员不在现场,不算违规。中标结果要等到评标后才可以确定,开标现场无法当场宣布。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可以启动价格认定程序,要求该投标人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果该投标人没有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证明材料不足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才可以废标。
——刘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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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招投标的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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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