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0/4我在一家劳务所找工作,然后给我介绍一份工作听到条件挺好就答应当时就去面试了,去了那边的公司我有询问了一下那边的人事薪资待遇结果条件完全对不上,后来就回来问劳务所的人他说不可能,然后就说给他们打电话问经理确认明天给我答复,第二天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公司让我去分厂,但由于我家里离那太远家人也在这边不可能去,而且当时明明我在这边的现在有分到分厂就不同意,劳务那边说好在协调,两三天过去了也没协调好说不然给我换一个,我想了想就说行不想再浪费时间,前天有介绍的第二个工作条件也说得和第一份工作条件差不多,昨天就去面试了结果半路上和我说他提前咨询那边工厂说条件又和之前说的不符,我就生气了说条件不符还带我去干嘛就没去,回来之后又给我说介绍了另一份,我怕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符,在这个情况下我想要求他们退我介绍费应该是可以的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