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劳动争议案,已经仲裁,但结果不满意,已向法院诉讼立案。但证据不足,因被告对原告口头约定关于工资及补贴的问题没有兑现,就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去公司要求结工资并开离职证明,遭拒绝,并将其录音。但人事经理又签解除劳动协议合同,没有盖章,后公司否认和原告没有事实性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人事经理这个人等等,原告提供在工作期间的社保清单和工资单银行转账单等作为依据等,仲裁结果是原告和被告存在劳动关系,但工资补贴因为证据不足,录音无效等没有按原告所预料的判决,原告不服,法院起诉,请问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其公司法人代表出庭并对那段录音进行声音鉴定吗,如果法人不出庭会怎么样,或是让委托人过来该怎么办?可以申请吗,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