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共同共有一房屋,我与别人签定了该房屋出售协议,签定协议时,我妻子没有到场,我也没拿任何与房屋有关的文件,在与对方协商时,我告诉对方此房是我夫妻共有,必须经我妻子同意,其间我与妻子通电话数次,我妻子始终不同意买此房,最后我自己与对方签了协议。请问是否认定我是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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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房产是否属于产权房,如果是,那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话,你虽然现在签了协议,到时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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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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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妻子不同意,属于无权处分,具体事宜与律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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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妻子同意单方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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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妻子不同意卖房的事,对方知道,你不有构成表现代理。如果他不知道,而且以市场价格购买就购成表现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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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