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锡市正式退休职工,居住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我母亲前几天死亡,居住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请问有没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有的话在哪里去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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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主要看死亡的人有没有参保或是不是正式退休职工。具体可与社保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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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赔偿待遇为: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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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由于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是有丧葬补偿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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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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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