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益性岗位员工,2010年10月到用人单位上班一切正常,后来再012年3月中旬突发疾病【脑出血】送医院抢救,我父亲在我入院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向单位写了请假申请,后来单位想给我发工资的部门说了情况,十月份停发了我的工资。到后来我就在一年之内康复训练能上班了,13年3月底单位人事处批准我上班,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截止现在我一分工资也没有,更别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啦,我去了发工资部门询问,他们说我的工资去年10月份就停发了,理由是我请的是【事假】,要问去你们单位问去,到了单位,人事处又说让我先上班,工资完了再说,后来又说这一却都是我自己造成的不好办。还有一个月我们就到期裁员了,我非常急啊!律师先生求求您!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啊!拜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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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您好;
我的劳动合同和假条都在用人单位那里,没有证据该如何投诉?
另外我投诉我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动局再就业中心啊?工资就是劳动局下属的再就业中心给发的,是拿财政的
另外工资是劳动局下属单位那我还投诉劳动局吗?该如何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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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