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期还款2年后,卖掉,用这些钱付了首付,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女方婚期内没有正式工作,有些不多的收入,如果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女方能得到多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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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追问:情况比较复杂。婚前,买婚房,男方付首付20万,女方装修10万,也支付了3万房款,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贷款44万。婚后两年,房子卖了152万,还剩余贷款41万,还余下大概110万。再用这110万中的80万买了另一套房子,再贷款20万。余下30万用来投资创业。一年后,男方提出离婚,说因为我没工作,这房子跟我没关系,只给我20万。我想问法律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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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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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若女方无正式工作,生活困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照顾子女、老人等家庭付出过多导致离婚后就业生存能力下降的,也应当给予多一点的照顾。所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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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后来买的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平均分割。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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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