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一个小服装厂打工,没有签定合同,只有口头答应,我说做临时工,老板答应了,还有证人在场。后来因为工资低,我没做了,我和那老板说了,家里忙,不能来上班了,工资等你们厂的员工发工资的时候一起给我,那老板口头上也答应了。现在他们的员工都发工资了,老板也不通知我过去拿工资,我就自己去找那老板,问他;我的工资呢。那老板却说,必须过来在上班,才会发给我,不过来就别想还给我。请问你们,我没有签任和合同,老板的口头答应我做临时工,难道都不算数了吗。我家里就靠我这些打工的来过生活,现在老板不给,还威胁我必须回去在上班才会给,不上班就不还给我。请问你们,我的人生自由受到威胁该怎么办,我辛辛苦苦打工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家里唯一的生活费拿不回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