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具体情况是;8月17号下午6点钟左右,我在泰兴元竹工业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私家车,对方摩托车.(我是泰兴元竹人,在扬州上班,车是扬州牌照,与对方是同一村的居民)当时我是由西向东行驶,他是由南向北行驶.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交通标志.对方抢救无效已死亡.当时十字路口路边的绿化很茂密,当车行驶到,路口一半时看见50米外的他,我按了喇叭提醒他,我的车后轮过了十字路口与他相撞,他的速度太快,来不及刹车,往右侧让了一下,撞在我右侧的大灯的位置,地上没有刹车的痕迹.我的错是没让我右侧的车先行,他的错是没有驾驶证,车没年审,没头盔,穿的拖鞋.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我想问一下,我可能会付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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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队飞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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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队飞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不服认定的,可以向泰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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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交警的认定为准,原则上个人认为可能同等责任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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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